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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8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编制工作。2018年的科技计划编制工作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四个一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宏观统筹,充分发挥科技计划的政府导向作用,有效聚集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和推动全省创新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集中发布的科技计划申报指南包括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科技惠民、软科学研究、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开放合作、产学研合作)等。
    省重大科技专项、省创新体系建设专项(中原学者、科技创新人才、优秀院士工作站、优秀创新型科技团队)、省基础前沿研究专项等申报指南另行发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已获得省科技经费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的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
    (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省科技计划项目(含后补助项目),并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
    (四)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申报的项目需经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申报。
    三、组织方式
   (一)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通过管委会申报;
   (三)省科技厅直属单位、代管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厅总师办审核推荐。
   (四)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市县财政部门(省直财务部门)项目预算申报书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报送。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
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预申报书格式在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二)预算申报。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的,应按要求报送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不需报送纸质材料,通过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平台(
http://app.hnkjt.gov.cn/)网上申报。网上填报预算时,应在所申报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范围内填报,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必须根据其项目实施计划填写分年度项目预算。
   (三)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连同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四)系统填报时间。我校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2日。请老师严格按照申报时间和要求申报,因科技厅各类项目均有限项规定,初审将对不符合申报程序的项目进行筛选。
    五、材料报送及咨询
    项目以院系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书及有院系盖章的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办公室(437房间),不受理个人材料。
    1.纸质受理时间: 2017年8月24日当天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
    2.受理地点:办公楼437房间。
    3.联系电话:8615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