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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批河南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3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在全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决策支撑方面的重要作用,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全省软科学研究水平,科技厅决定开展第二批河南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软科学研究基地按照“公开、自愿”原则自主申报。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软科学研究与管理能力的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单位,可作为研究基地的依托单位,申请建设软科学研究基地。软科学研究基地可以是独立或非独立设置的研究机构。非独立设置的软科学研究基地必须挂靠依托单位内的具体院、系、所、中心、部门等。
   
 二、申报条件
    (一)有明确的软科学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特色突出,在优势领域和方向,至少拥有1-2名学科带头人,近三年来,学科带头人做为第一编著,出版相关软科学研究领域学术专著一部以上或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
    (二)有较强的软科学研究实力,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并在国内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声誉,取得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其中一些已被省委、省政府或省直有关职能部门决策应用。
    (三)有较稳定的软科学研究团队、在国内颇具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梯队。基地负责人(基地主任)57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以上职称,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省优秀专家等省部级以上荣誉;近三年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一项以上和省、部级以上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四)有科学的发展规划、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范的管理规章制度;具有开展科研活动所必备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图书资料等基础条件,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和经费保障;至少有1家省直职能部门作为密切联系的合作研究及成果应用单位。
    (五)软科学研究基地依托单位研究人员一般不少于8人,其中外聘兼职人员不低于专职研究人员数的四分之一。
    
三、建设方向
    
结合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决策新需求,根据调研情况,结合专家意见,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方向如下:   
    (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
    (二)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创新政策和体制机制问题研究;
    (三)创新型引领型企业、创新型引领型机构、创新型引领型平台、创新型引领型人才发展研究;
    (四)我省建设中西部地区科技创新高地战略、路径、机制研究;
    (五)我省脱贫攻坚模式和科技扶贫机制研究;
    (六)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研究;
    (七)公共政策研究;
    (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九)区域经济发展。
    软科学研究基地实行总量控制,坚持质量第一,突出重点、突出成效。
    
四、基地建设和管理
    (一)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管理部门负责对各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进行业务指导,组织软科学研究基地的申报受理、专家评审、检查评估等日常工作。
    (二)依托单位负责组织软科学研究基地推荐申报和具体建设实施、管理工作,制订软科学研究基地的具体建设计划,定期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软科学管理部门报告软科学研究基地工作情况。
    (三)软科学研究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依托单位聘任。其主要职责为: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和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专兼职研究人员聘任、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运行经费筹集与使用管理、向依托单位和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软科学研究基地设立学术委员会作为软科学研究指导机构,学术委员会章程及组成人员报河南省科技厅备案,软科学研究基地主任不能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四)软科学研究基地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建设周期3年。河南省软科学管理部门对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周期内组织一次中期评估。主要内容包括:
    1.软科学课题研究成果及被采纳情况;
    2.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情况;
    3.对外开展咨询服务情况;
    4.学术会议组织情况。
    (五)软科学研究基地每年须向省科技厅至少报送一份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软科学研究主报告。在一个建设周期内,承担至少两项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每年至少有一项省级及以上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在研),或与省直单位合作(接收委托)开展软科学(决策咨询)研究;有不少于三个(每年一个)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或省直有关职能部门应用或采纳;出版至少一部(软科学研究)著作;在国家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三篇(每年至少一篇)以上软科学研究成果。
    (六)软科学研究基地应建立完备的科研档案管理制度,取得的研究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研究报告、交流材料等)发表时,应将研究基地作为署名单位(之一);由研究基地经费资助的课题研究所取得的著作、研究报告类成果和发表论文,须在著作、成果和论文封面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软科学研究基地项目”。
    (七)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经费由依托单位和河南省科技厅共同投入,以依托单位为主。河南省科技厅以项目资助形式对软科学研究基地进行支持,以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形式下达。软科学研究基地依托单位应按照一定比例予以经费配套。
    (八)软科学研究基地出现以下情况,将予以取消资格并进行通报:
    1.研究基地依托单位未能有效履行建设职责,研究基地建设的保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2.基地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出现重大变化,不具备继续完成基地研究任务的能力;
    3.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出现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不良行为;
    4经费使用严重违反规定;
    5.其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五、评审程序
    软科学研究基地的认定实行专家评审制,由我省相关学科同行专家和省决策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会议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形式审查: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会议评审: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由专家进行初评;
    (三)实地考察:对通过初评的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四)综合评估:河南省科技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实地考察结果,确定拟进入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名单。
    六、申报材料
    申报河南省软科学研究基地须填写《河南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并准备相关辅助材料,包括承担项目、研究报告、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应用证明等。申报材料要真实、规范、完整。
    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5日前将《申请书》一式3份、辅助材料一份(单独装订成册)送到科研处,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
    联系电话:86157230    电子邮箱:
hncykyc@126.com

 

                                                    科研处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