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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4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精神和市委《关于加强郑州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有效整合和发挥社科人才资源优势,推动学科建设和社科专家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决定建立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对象

入库专家主要包括从事哲学、政治、法律、党建、历史、经济、管理、教育、文化、新闻出版等领域的理论与实践工作,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较为丰富实践经验、取得较好研究成果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研究工作,学风正派,责任心强,乐于奉献;

2.所学或从事专业属于哲学社会科学范畴(含新兴学科、交叉学科);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有代表性学术成果,主要包括(满足一项即可):曾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曾独立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曾出版1本及以上学术专著,曾获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咨询报告,曾获得市及以上优秀成果奖的研究成果等;

4.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6.自愿承担相应的专家职责。

(二)获得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直接申报入库。

三、入库程序

1.专家由所在单位推荐,申报者个人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

2.所在单位审核并汇总填写《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纸质和电子版表格一并报送;

3.市社科联审核并报市委宣传部批准后入库并颁发聘书。

四、专家职责

1.参与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

2.参与市哲学社科规划和年度课题指南的制定、立项项目的评审、研究成果的鉴定结项;

3.组织开展重大专项课题调研和应用对策研究;

4.参加社科理论研讨、成果交流、成果宣传、咨询等相关活动;

5.参加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社科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及其它评审活动;

6.参加市社会科学普及讲座、宣讲等普及教育活动。

五、管理和要求

1.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信息由市社科联统一进行管理;

2.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五年一聘,在聘期内,未参加过相关活动或无开展哲学社科研究活动的专家,不再入库;

3.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基础上,将部分信息在一定范围内上网公布,实现专家和成果资源信息共享;

4.专家库和成果库实行动态管理,涉及入库专家工作调动、职称学历变化、新获奖励、新的研究成果等重要信息变动,由所在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将该年度专家库和成果库信息变动整体情况报送市社科联,确保信息的动态更新和出入库渠道畅通;

5.专家库信息采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采集、严格把关,努力做到不重、不错、不漏,确保信息真实、全面、有效。

填写后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2018年9月17日报送科研处437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程老师

电话:0371-86157225     邮箱:hncyky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