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现启动202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及科研奖励申报工作。本年度登记及申报范围是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的成果。为充分保障自身权益,请各位教职工仔细阅读下述具体内容:
一、科研成果登记
(一)登记范围
1.论文和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电子版(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著作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随录入上传系统。
2.项目和获奖:
(1)经科研处上报的各级各类项目(含立项结项)和获奖由科研处统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2)未经科研处上报的项目(含立项结项)和获奖,请将成果原件随论文著作一起报送科研处统一录入。
3.参加学术会议:相关证明材料(会议论文录用证明、会议现场照片、会议合影等)随录入上传系统。
4.专利成果。
5.批示成果。
6.2020年度漏登记的科研成果。
(二)登记程序
1.教职工本人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中直接录入论文和著作。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各单位统一上报遗忘密码的教师名单及其工号,科研处集中处理。
2.在各单位科研联络员审核完毕后,科研处对提交的科研成果原件及科研奖励申报表进行真实性审核。
(三)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二、科研奖励申报
1.请严格对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河财政文[2018]25号)的规定,如实填写科研奖励申报表(该表见附件)。该《奖励办法》可于科研处网站“科研管理制度”板块下载。
2.各单位科研联络员确认科研奖励申报表无误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
3.未提交科研成果原件的,科研奖励申报将不予认定。
三、特别说明
1.请各单位务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科研成果原件(1份,科研处审核后返还)及科研奖励申报表纸质版(1份,需院系盖章)提交至科研处436房间;科研奖励申报表电子版请发至科研处邮箱hncykyc@126.com,文件以单位命名,例如“**学院科研奖励申报表”。
2.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到本单位进行申报,科研处以单位进行审核,不接受教职工个人科研成果原件的审核与科研奖励的申报。
3.如有不实登记科研成果及申报科研奖励的行为,将对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4.未经科研联络员及科研处两级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不计入科研工作目标考核。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6157223
附件:2021年度科研奖励申报表
科研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