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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8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改革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组织模式,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原始创新和“四个服务”能力,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和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2〕50号)文件精神,现组织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实验室能够组织学科交叉研究,推进文理学科交叉融合,至少涵盖2个(含)一级学科,其中主要依托学科须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

2.实验室原则上为学校相对独立的二级实体研究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运行有序,具有专职管理人员,拥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使用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管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未来发展规划清晰,成效可预期。

3.实验室应具有满足研究需求、长期积累、来源合法、渠道稳定的海量数据资源,数据管理安全可控,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有关系统安全等级备案。能够自主设计开发建设相关数据库和应用软件,数据分析、处理和研究能力独树一帜、体现创新,在本领域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4.实验室应具有结构合理、学科交叉、梯队衔接、人员稳定的高水平复合型科研队伍,专兼职研究人员不少于15人(含具有实验技术和方法专长的专职研究人员)。

5.实验室负责人应是本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突出的科研能力、优秀的管理能力和充足的研究精力,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6.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办公条件、科研实验条件和基础保障条件,原则上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人员与用房相对集中。具备充足且先进适用的实验仪器设备、完善的配套设施及相应的实验环境。有稳定的经费资助渠道,每年学校固定支持经费不少于100万元。

7.实验室应具有开放性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有效协同和集聚校内不同学科、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资源,开展联合建设或联合攻关。具备社会服务条件,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国际交流方面有较好基础。

8.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师德师风和学术生态良好,学术风气端正,没有不良记录。

二、申报要求

1.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将《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申报书》一式10份、支撑材料复印件3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cdkycfwk@126.com(文件压缩包命名为“学校+实验室名称”)。

2.报送时间:2022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地点:行政楼436室

 

具体详情参见附件

 

联系人:王义忠

联系电话:0371-8615-7223

 

    科研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