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决定开展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及时间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应办理结项而未结项的2020年度高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24日,逾期不再办理结项。2019年(含)前立项的项目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2021年度和202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12月22日和2024年12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项材料及流程
项目结项验收材料受理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项目负责人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要求(附件1),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报告》(2019版,附件2),纸质材料到科研处439房间审核盖章后,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流程》(附件3),通过云平台(https://cas.rcloud.edu.cn/login?code=10484&service=http%3A%2F%2Fhuel.rcloud.edu.cn%2Fbusiness%2Flogin.do)提交结项申请。不予通过者,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重新提交结项申请。
项目结项报告纸质材料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科研处439办公室。
结项详情及要求参见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程传鹏、杨雯雯
联系电话:86157225
地点:行政楼科研处439办公室
电子邮箱:hncykyc@126.com
科研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