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联合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家文物局共同设立,旨在基于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采用多学科会聚、多工具融合的交叉科学研究手段,着力解决考古和文物保护利用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推动文物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025年度文物联合基金将围绕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迫切需求,聚焦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考古技术与方法、文物病害机理与诊断、文物保护技术与材料、文物活化利用等核心领域,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资助期限为4年,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00万元/项。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文物联合基金项目。
2.其他限项要求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相关要求。
1.本联合基金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至7月18日16时。
2.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选择“在线申请”—“新增项目申请”—“申请交叉科学部项目”—“联合基金项目”进行项目申报。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文物联合基金”。受理代码选择T04,根据项目研究内容自主选择不超过5个申请代码。“主要研究方向”根据项目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方向名称,如“1.东亚万年来人群和农业的协同扩散及交流机制研究”。
3.本着“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如无特殊说明,项目申请书内容不要求完整覆盖所选研究方向的所有研究内容。
4.申请项目应当符合本项目指南的资助范围与要求。项目名称、具体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和目标等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人应按照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填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5.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鼓励合作,公平竞争。申请人应准确把握文物联合基金的定位,注重科学前沿探索与行业实际需求相结合凝练科学问题,鼓励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重大项目以及文物保护利用重大工程紧密结合,鼓励与文物有关单位组建跨学科团队联合申请。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依托单位+合作单位1+合作单位2)。申请书中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6.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获奖及成果报道等,应当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文物局文物联合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或作有关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家文物局共同促进项目数据共享和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具体详情及所需材料参见附件:关于发布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文物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的通告
联系人:杨雯雯、张碧雪
联系电话:0371-86157225
地点:行政楼科研发展部439办公室
电子邮箱:kyfzb@huel.edu.cn
科研发展部
2025年6月13日
(初审:杨雯雯;复审:杨昊;终审:程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