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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立项和填写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27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各单位:
省教育厅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1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予以公布(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按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教育厅专项经费支持,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承担学校协调给予解决。
 
2.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3年(农业以及周期特殊的学科例外),2014年度应用性研究项目一般应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各类项目的研究工作最迟应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3.各单位要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于资助计划项目,学校应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匹配经费;对于指导性计划项目,学校应根据项目研究需要给于一定的科研工作经费;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及时跟踪、定期督查,于每年年底前向我厅报送专题总结材料。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4.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计划任务书》,于2013年12月30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任务书经学校和省教育厅管理员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5.省教育厅对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采取动态管理,依托云平台对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适时组织专家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工作。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管理与项目执行、结题情况将作为省教育厅核定下一年度各单位项目申报名额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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