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加入收藏
科研发展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2年度院系科研工作目标考核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0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全校各部门:

2022年度院系科研工作目标考核已开始,为便于及时拨付基础和专项科研经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督促教职工尽快完成科研成果登记。现将2022年度院系科研工作目标考核成果登记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我校教职工在2022科研学术年(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单位承担和完成的科研成果及学术交流情况,补登2021年度未登记成果。

二、科研成果的登记路径及科研工作目标考核填报要求

1.由教职工本人登陆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科研成果和学术交流信息,并按具体要求在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页链接:https://hncaijing.rcloud.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

2.结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各单位暂不提供各类科研成果原件,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审核科研管理系统中科研人员填报录入的相关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科研工作目标考核申报表-基础考核》和《科研工作目标考核申报表-专项考核》。科研处将在各单位科研联络员审核完毕后,对申报表及系统中填报信息进行审核。规定时间结束后不再进行相关内容的增补及修改。

3.各单位于2022年12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科研工作目标考核申报表-基础考核》、《科研工作目标考核申报表-专项考核》报送科研处436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hncdkycxxk@126.com。电子版命名要求:学院+目标考核。

特别说明:

1.各院系应参照目标考核实施办法,根据上报人员名单,通知归属人员到所在院系进行申报审核。科研成果登记涉及各相关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和科研方面各类年度统计报表编制工作。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完整、准确、按时填报。

2.各院系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系科研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核算年度目标完成度,认真填报《科研工作目标考核申报表--基础考核》、《专项科研工作目标考核申报表--专项考核》,确保申报表信息完整无误,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科研处以院系为单位进行审核,不受理教职员工个人科研成果的录入。

4.如有申报不实科研成果的行为,将对本人及其所在部门进行通报。

5.未经科研联络员及科研处两级审核的成果不计入科研工作目标考核。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617223

                                科研处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