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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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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9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和科技厅通知,按照《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总体部署,经研究,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申报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申报,财政隶属关系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财政隶属关系不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分别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科技主管部门和各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申报。省级高新区推荐的项目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报送。
    (二)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申报指标附后(详见附件1)。鼓励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型科技团队的领军人才,以及符合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申报条件的各类优秀科技人才申报。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团队以依托单位名义申报,同时注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的名称(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创新团队申报的,需附相应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不受依托单位项目申报指标限制。凡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申报同类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三)项目申报材料经省直部门(单位)、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签署意见,并经同级财政(务)部门审核,在计划申请书和项目预算申报书上签章后报送省科技厅。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须填报《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见附件3)。预算编报和审批应符合《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二)除报送申请书和项目预算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外,还须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发至
kjtrhc@163.com)。
    (三)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申报将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网址为:
http://app.hnkjt.gov.cn。网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科研处受理时间2014年9月10日(周三) 上午11:00,教育厅限额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指南(2015年度)
    2.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
    3.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4.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汇总表

     

附件1

 

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指南(2015年度)

 

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包括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两部分。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围绕《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河南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我省科技优先发展领域进行申报的人选。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要加大培养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的支持力度,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本计划与“人才培养联合基金”不重复支持。我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的“人才培养联合基金”侧重培养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为青年科技人才大胆创新创业提供更多机会,调动青年科技人才发展事业的激情和活力。在“人才培养联合基金”实施期间,本计划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侧重培养应用研究和产业开发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重点支持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杰出人才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的申请者,除《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该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在豫工作或被在豫单位聘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2月31日满五年)并同时具有正高级以上技术职务;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3)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的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骨干企业(包括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我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经原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省优秀专家等。

2.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二)科技创新杰出青年

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的申请者,除《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该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2、获博士学位两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2月31日满两年)同时具有相当于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独立完成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性构思。没有博士学位的,但作为前三名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国家发明专利的也可以申报。

3、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三、申报指标

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继续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省辖市、国家高新区、国家经开区各2人,省教育厅科技创新杰出人才40人、科技创新杰出青年50人,省卫生厅、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各3人,其他推荐部门各1人。

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以及创新型科技团队带头人申报科技创新杰出人才不受名额限制。

院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入选者、中原学者不参与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