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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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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河南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4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各单位:

    2016年河南省科技厅计划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度集中申报和受理的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分类包括科技攻关计划(含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

一、支持对象

科技攻关计划支持对象为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企业的科研团队;

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的支持对象为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的科研团队;

软科学研究计划支持对象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

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科技经费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的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

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财政支持的项目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

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省科技计划项目,并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

二、申报渠道

(一)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通过管委会申报;

(三)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财政部门(省直财务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报送,财政直管县可直接报省。

(四)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申报的项目需经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1.申报人按照申报指南和项目指南的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纸质材料由系统打印生成,装订后报科研处审核盖章;

2.省直部门(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应与财政(财务)主管部门共同指导项目申报;

3.科研处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和排序,并在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连同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一并报送省科技厅。

(二)预算申报

项目预算的填报和审核推荐通过“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服务平台(http://app.hnkjt.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有关规定,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需依托服务平台实行“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审方式。

1.网上申报。在项目预算申报“一上”阶段,申报单位应通过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以下简称《预算申报书》,具体格式见申报系统),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提交主管部门审核(“一上”阶段不需要打印纸质材料)。本次项目申报为项目预算申报“一上”阶段。对于未按要求网报《预算申报书》的项目,省财政不予以经费资助。

2.纸质申报。经项目评审并确定项目补助经费预算控制数后,省科技厅、财政厅将审核意见及预算控制数“一下”给项目单位和申报人。在预算申报“二上”阶段,申报单位应根据预算审核意见修改预算,由系统打印出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附完整的附件材料,经市、县财政部门(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正式上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经费填报。网上填报预算申报书时,应在所申报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范围内填报,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必须根据其项目实施计划填写分年度项目预算。对于未按要求网报《预算申报书》的项目,经费不予资助。

4.各级科技、财政和省直主管部门(单位)须使用“服务平台”履行项目预算审核、推荐以及过程管理等监管职能;同时,在“二上”阶段,应对申报单位纸质材料进行审核盖章正式推荐。项目预算审核意见、立项及经费安排等相关信息在服务平台进行发布,请及时查阅。

(三)集中申报截止时间

   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9月16日, 限项申报,逾期不再受理,超期填报的不予提交省科技厅。

   网络提交先填项目申报系统,再填经费预算系统,两个系统都需要本人自己注册申请账号和密码填写,填写检查无误后在线提交。

   纸质材料交科研处时间:2015年9月21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董雅松

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董广萍 

联系电话:0371-65922508  65995172

电子邮箱:hnskjtjhc@126.com

项目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张德扬

联系电话:0371-65968626

电子邮箱:hnskjxmsb@126.com

 

 

附件2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16年度)

 

一、科技攻关

科技攻关计划(含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支持对象为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的科研团队(上年度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必须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为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一)项目指南

1  .装备制造

(1)数控及专用机床   高档数控车床控制系统、专用附件;高档专用机床;激光加工技术及设备;高端纺织行业专用设备和轻工行业专用设备。

(2)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机器人专用零部件、整机系统集成、特种机器人设计制造,工业机器人与智能生产线集成应用,现场总线、工业以太网及现场局域网系统,基于PLC、PC的控制系统,新型控制系统,智能制造设计、制造过程及装备智能化,智能化车间、智能化工厂与智能制造服务。

(3)轨道交通装备:轨道交通供电设备、行车控制信号系统、站台安全控制系统、应急抢险装备、隧道施工装备、道路养护、城市市政设施施工专用装备。

(4)电力装备:智能电网用输变电及用户端设备、可再生能源装备、先进储能装置、大功率电力电子器件等关键元器件、核电机组配套装备。

(5)智能化仪器仪表   智能化仪器仪表、新型传感器、科学分析仪器、检测仪器、智能制造中的测控仪器。

(6)农业装备:农田作业机械装备、农作物耕种收重要机具、基于多信息融合的智能控制系统、适合不同生产规模的农田作业智能控制系统。

2.电子信息

(1)智能终端与移动通信:智能手机、移动信息终端、网络终端、数字影音等智能终端和关键部件;计算机终端、外围设备及管件部件;下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可见光通信技术、电信网络增值业务应用系统、宽带综合业务接入设备、业务与运营支撑系统。

(2)软件开发:系统软件与基础支撑软件;嵌入式软件;图形和图像处理软件;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软件;智慧城市系统软件;制造业信息化软件。

(3)物联网 物联网标识与识别、通信、数据处理与融合、外联网安全与隐私保护技术;新型传感器及核心芯片制造;物联网在相关行业的应用。

(4)大数据及云计算   大数据存储与处理、多存储模型的融合管理、测试评估、数据安全和用户隐私保护、大数据分析方法和应用服务库建设;云计算共性关键技术和云计算成套系统;北斗导航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地理云、地质云、气象云等专题云构建技术与应用。

(5)半导体元器件与集成电路  新一代半导体材料和器件,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及系统;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集成电路设计工具开发,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

(6)网络安全:网络动态防御与协同防御、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网络资源测绘、移动互联网安全、网络舆情信息感知与引导、网络系统和产品安全性检测、网络取证;适用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的信息加解密、量子密码;新型城镇化信息安全智能监控、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信息安全。

(7)农村信息化:农业大数据的多源异构数据采集、大数据挖掘、大数据存储、数据整合和共享利用, 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农业遥感灾害监测、农作物长势高光谱遥感检测。

(8)医疗信息化:远程医疗诊断系统,医疗信息数据标准及信息管理系统,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信息共享;支持移动数据APP、可穿戴健康设备、社区健康监护和服务系统及适应广大乡镇和农村地区需求的低成本数字化健康设备与信息系统。

3.新材料

(1)金属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金属复合材料、特殊合金材料,超细及纳米粉体和粉末冶金材料,电子元器件用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铝镁钛轻合金材料深加工,金属材料短流程节能加工,新型细化剂。

(2)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档涂附磨具、高精密磨具、高纯超细金刚石微粉及纳米金刚石、先进陶瓷及其复合材料,高效节能耐火材料,石墨烯大规模制备,新型功能陶瓷材料,功能玻璃,高效光谱转化材料,超高温陶瓷,无机纳米功能粉体的可控制备,绿色混凝土材料及外加剂。

(3)高分子材料 高性能高分子结构材料与功能材料,新型橡胶材料,新型工程塑料,新型纤维材料,高分子材料的低成本化和高性能化,生态和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用高分子树脂,聚合物基复合材料,微纳尺度高分子材料。

4.新能源

(1)新型动力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技术及相关材料;耐震动长寿命大容量动力型氢镍/镉镍/铁镍电池相关材料及技术;燃料电池技术及其相关产品;动力型锌镍电池体系的研究。

(2)太阳能光伏和光热:高效率、低成本太阳能电池,新型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热发电,太阳能高温热利用,太阳能光伏、光热综合利用。

(3)风电  大型风电叶片和风电轴承等关键零组件;大型风电机组整机设计;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电气控制;高可靠性小型风力发电机组设计制造。

5.化工

(1)能源化工:精细煤化与石油化工、高效洁净煤气化。

(2)精细化学品:电子化学品,加氢产品,耗碱产品,新型催化剂,新型橡胶塑料助剂,精细及功能化学品加工技术,超细功能材料。

(3)生物化工:生物基材料,微生物发酵新产品,新型高效酶制剂,生物催化、生物加工技术及高端产品;绿色生物工艺在化工、制浆、印染、制革等领域的应用;酶工程、发酵工程技术和装备创新。

6.汽车及零部件

(1)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客车、纯电动车制造关键技术;电动(混合动力)汽车动力系统平台;电动(混合动力)汽车电控系统相关技术与产品;电机驱动相关技术与产品;充(换)电设备相关技术与产品;电动及混合动力大客车抗倾覆及预防核心技术。

(2)专用特种车辆及零部件:冷藏、环卫、建筑等专用车辆、特种车辆,轴承、减振器、制动器、轮胎、发动机缸套等关键零部件。

7.种植

(1)作物栽培:主要农作物减药、减肥、增效生产技术,农机农艺配套技术,农作物耕种收重要机具研发,保护性耕作技术;日光温室、大跨度塑料大棚、设施栽培、无土栽培、植物工厂。

(2)农林新品种选育   作物育种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及高效育种技术体系构建,优异种质材料创制与评价,主要农作物、林果、蔬菜等新品种选育,良种高效繁育技术、新品种配套生产技术研发与示范。

(3)农田污染修复:河南省农田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不同类型农田污染土壤的修复与防治、清洁流域、污染农田修复技术的集成示范。

(4)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平原农业典型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现状、特点、成因、形成规律,主要农作方式绿色生产,化肥、农药安全使用容量和减量化施用技术,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的替代物料与技术,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与集成。

(5)农作物防灾减灾: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化学农药精准减量施用、主要农作物病虫草害生物防治与生态治理,应对主要气象灾害的农作方式。

(6)农产品贮运:农产品贮运技术工艺与装备、仓储理论与仓型设计、农产品贮运过程中的品质控制、储粮有害生物监测与综合防控,粮食收后干燥,果蔬、食用菌采后减损和贮运技术。

8.养殖

(1)畜禽安全养殖:畜禽新品种选育、畜产品加工及副产品增值利用、肉蛋奶生产全程深度溯源、规模化畜禽场废弃物的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养殖装备制造。

(2)新型饲料:饲料营养价值动态评估与高效利用、新型饲料产品研发。

(3)畜禽疫病防控:重大动物传染病应对策略及重大疫病防控、新型动物疫苗研制。

9.食品

(1)冷链食品:速冻米面制品、预制菜肴、蛋奶制品、调理肉制品等冷链食品生产与质量控制、冷链食品专用智能装备。

(2)休闲食品:烘焙、膨化食品、饮料等休闲食品营养化便捷化。

(3)发酵食品:发酵奶制品、发酵功能成分、发酵饮品等发酵食品的生产与质量控制。

10.人口与健康

(1)疾病防控:出生缺陷早期筛查、监测及诊断,遗传疾病治疗;重大、慢性疾病和精神类疾病的早期筛查、预警、干预、诊断和诊疗,面向农村和社区的适宜技术、规范化诊疗方案、个体化诊疗、数字化医疗和中医药诊疗;常见传染性疾病的诊断、检测和防治;生物技术在疾病诊断治疗上的应用;体育运动损伤预防与治疗。

(2)新药开发:新结构、新靶点、新机制药物,分子靶向治疗药物;大品种药物及原料药技术改造;复方创新药物和缓控释药物,新型先导化合物,纳米混悬剂稳定剂,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新药临床研究。

(3)中药现代化 道地大宗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原生态种植、产地初加工、质量评价,优质种质资源保护、开发,重金属、农残快速检测;生产过程信息追溯体系,中药饮片炮制新工艺及设备,中药、复方中药生产技术集成与创新,中医药保健品、功能食品、日用品、化妆品的研发;中药材非药用部分再利用。

(4)医疗器械:新型治疗、诊疗设备,数字化医疗技术及设备,个体化医疗工程技术及设备,生物医用材料前沿高端产品、体外诊断仪器设备与试剂。

(5)生物药物与疫苗:免疫原性低、稳定性好、靶向性强、长效、生物利用度高的重组蛋白药物和抗体药物;多联多价联合疫苗、治疗性疫苗、重组疫苗等新型疫苗。

11.公共安全

(1)食品、药品安全   大宗食品、药品安全控制、跟踪、溯源和应急处置技术,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超市食品安全防控,食品污染物快速检测,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监控预警系统。

(2)生产安全:矿山生产安全与救援,交通安全疏导与应急处置,建筑施工安全,高危行业劳动保护,重点行业生产事故与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监管,事故应急处置。

(3)气象、地质灾害预警 冰雹、雷暴、暴风、暴雨(雪)、沙尘等常见气象灾害的监测及快速预警,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常见地质灾害监测及快速预警。

12.节能环保

(1)节能及能源高效利用 能量高效转化和传递过程研究,动力系统节能,能量梯级综合利用和系统集成,绿色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电器与照明节能。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快速高效勘察及预测,深层和复杂矿体采矿技术、矿山绿色安全开采综合利用技术;中低品位、复杂难处理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的高效利用;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非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矿山及脆弱生态修复。

(3)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清洁化生产与主要环境污染物控制,工业、农业及生活废水、废气、废弃物、污泥等的处理与资源化循环利用,低浓度有机废气及室内空气污染控制与净化,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废弃物处置过程中二次污染控制,水污染治理及河道水生态修复,突发性环境污染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

(4)绿色建筑与智慧宜居城市:现代化建筑技术规范标准,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及配套构件,新型预制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互联网化,绿色高性能建材;绿色生态城区规划与动态监测,城市综合信息平台,城市雨水综合利用,城市功能提升与空间节约利用,城市生态居住环境质量保障,地方特色生态人居环境与低碳消费方式。

13.其他

旅游文化专题:河南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智慧旅游,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

(二)申报要求

1.农业领域:

(1)济源市不超过5项,其他省辖市各市分别不超过10项,省直管县(市)不超过2项。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随所在地申报,不超过3项,指标单列;中央驻豫科研院所随所在地申报,不超过10项,指标单列。

(2)省农科院不超过40项,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畜牧局和省科学院分别不超过10项,其他有关厅局分别不超过3项;

(3)河南农业大学不超过40项,河南科技学院、信阳农林学院不超过15项,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分别不超过10项,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不超过5项,其他涉农院校不超过3项;

(4)农业领域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家分别不超过2项,指标单列。

2.工业领域

(1)郑州市、洛阳市各20项,郑州市和洛阳市中央驻豫科研院所各10项(随所在市项目一起申报,不占市指标),郑州国家高新区、洛阳国家高新区、新乡国家高新区各20项,其它国家高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10项,其它省辖市各10项,省级高新区各5项(随所在市项目一起申报,不占市指标),省直管试点县(市)各5项。

(2)省科学院30项,省国资委15项,其它省直部门(单位)各5项。

(3)郑州大学50项,河南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理工大学、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中原工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各30项,其它理工类省属本科院校各15项、非理工类和综合类省属本科院校各10项,省属专科类院校各5项,理工类市属本科院校各8项,非理工类和综合类市属本科院校各5项,市属专科类院校各3项。

(4)以上申报数量为各单位申报上限。

3.社会发展领域

每个申报主体对一个研究方向只能申报一个课题,项目申请书封面注明所属领域和方向。

4.国际科技合作类

围绕推动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航空港综合试验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升区域竞争力,构建自主创新体系,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等为载体,以应用开发研究为重点,以产学研相结合为主要模式,通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点支持)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难题,打造新兴产业,振兴提升传统产业,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1)项目技术应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2)必须通过国际合作,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瓶颈,实现“填补空白、解决疑难、实现跨越”的目标;

(3)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我省境内设立,具有较强国际科技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公益机构,内资或者内资控股企业(企业单位须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同等条件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联合实验室优先支持;必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制度,具备完成项目所需要的条件;且必须有配套资金投入,或其它渠道经费支持;

(4)项目合作外方应为境外设立/注册的国外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等,不包含港、澳、台(但可作为中方联合申报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较高的科研水平,并有一定的资金投入。特殊情况下,外方合作伙伴可以技术投入(包括专有技术和资料、先进仪器设备、国际顶尖人才等资源投入)的方式参与合作;

(5)具有项目合作协议,前期基础条件较好,项目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伙伴有良好合作基础,应事先确定各自对合作项目的投入、分工及成果分享方式等并签署书面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6)项目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个国际合作项目,有在研(还未验收)国际合作项目的,不得提出新的国际合作项目申请;曾承担国际合作项目验收未通过或到期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7)郑州市、洛阳市各10项,其他省辖市(省级高新区项目包括在内)、郑州航空港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开区各5项;省直管试点县(市)各3项;卫计委、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各20项,其他省直部门(单位)各10项;郑州大学(含附属医院)40项,河南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各20项,其他高校各10项。

 

二、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

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的支持对象为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的科研团队,项目支持额度为5万或8万。

(一)项目指南

1.农业科学

主要农作物的遗传改良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及优异种质资源的发掘、保护、评价、创新和利用,主要农作物品种选育,重要农业生物生长发育规律及调控机制分子机理解析,大宗农副产品高产优质的分子基础,农林重要生物灾害发生规律和综合防治机理研究,作物抗逆机理与环境调控,动物重大疫病致病机理、预防与控制及营养学基础研究,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及其功能基因的挖掘研究,农产品贮运、加工和保鲜的基础科学问题及关键技术研究,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与农业生态系统优化的技术基础,生物安全和农产品安全应用基础研究,气候变化及环境污染胁迫对动植物的生物学效应研究,道地及大宗中药资源开发与利用基础研究、新型农业微生物制剂的基础研究、重要造林树种培育的生物学基础研究、家禽或重要水产品种的可持续养殖研究等。

2.工程、材料科学

系统工程理论及其应用的基础研究,工程管理理论及其应用的基础研究,防灾、减灾理论及技术的基础研究,矿产资源安全、高效、绿色开采基础研究,自动化装备与控制系统基础研究,复杂实时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和过程控制系统的理论及应用研究,超、精、尖、特装备设计、制造与测试新理论与新方法研究,大型装备状态控制及故障预警新理论和新方法研究,高耗能领域的节能技术与装备等关键科学问题研究。耐火材料、超硬材料、先进连接材料、镁、铝、铜、钢等基础材料改性优化的理化基础、相变和组织控制机制、复合强韧化原理,新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质,人工结构化和小尺度化、多功能集成化等物理新机制、新效应和新材料设计,复合材料微结构设计和集成制造,材料界面行为、材料制备原理、新工艺以及结构、性能表征新原理,净成形工艺、先进材料的成形工艺及其成形理论,材料服役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组织和性能演变、失效机制及寿命预测原理,纳米材料和纳米技术在能源、环境、信息、医药等领域的应用研究、新型功能材料显微组织和性能的原子尺度观测与表征、高效率、低成本有机高分子发光材料研究、严酷环境条件下材料与结构性能研究、轻质热防护材料结构与性能演变规律等。

3.信息科学

虚拟计算环境的机理,海量信息处理及知识挖掘的理论与方法,人机交互理论,网络安全与可信可控的信息安全理论,网络通信与计算的协同理论与方法,新型生化微传感器系统研究,电磁波探测理论、技术,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多源信息的传递、融合、转换的新理论与新方法,宽带信息网理论与工程,网络信息系统隐私保护关键技术,高动态复杂环境下的信息获取方法与高密度信息存储,复杂网络结构信息融合、传播与扩散,信息系统灾难与可生存性技术,公共安全应急平台建设,纳米尺度的集成电路技术,城市大数据的计算理论和方法等。

4.资源、能源科学

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原理和新途径,高性能热转换及高效节能储能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光电转换及储能技术科学问题,化石能源高效洁净利用与转化的物理化学基础,生物资源化或生物炼制的基础理论,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等领域应用的相关技术标准、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重要矿产资源成矿规律及找矿方法等。

5.医药科学

重大疾病的相关基因筛查以及基因结构信息、基因功能预测等研究,重大疾病发生发展过程及其干预的分子与细胞基础,神经、免疫、内分泌在健康与重大疾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病原体传播、变异规律和致病机理,创新药物设计、合成与作用机理,组织器官的再生、修复、移植和生物相容性,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复方物质基础、配伍理论及中药毒理学研究,环境对生物过程的干扰,新发或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食源性疾病、人畜共患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疾病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研究。

6.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实际需求,具有显著的应用前景,研究基础好,创新性强的其他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

(1)郑州大学33项,河南大学18项;

(2)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中医学院、河南轻工业学院、河南工业大学、河南农业大学、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中原工学院、新乡医学院、河南科技学院、省农科院、省科学院8项,其他本科院校3项、专科院校2项。

(3)省卫计委13项;其他省直部门和中央驻豫科研单位各3项。

(4)省辖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各3项,省直管试点县(市)和其他确有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能力的单位不超过2项。

(5)已批准运行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可以申报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每个实验室不超过3项。

2.申报条件:

(1)正在实施的国家973计划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项目主持人,不再受理其申报新的项目。

(2)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指南范围的要求;

(3)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4)申请手续必须完备,所需资料必须齐全;

(5)申请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软科学研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2号)精神, 2016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聚焦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重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坚持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突出战略性、系统性和创新性,择优支持。重点项目选题方向:

1、新常态下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关键问题研究

2、河南省技术转移转化对策研究

3、河南省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对策研究

4、河南省现代创新体系建设路径研究

5、中原城市群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研究

6、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7、河南省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政策研究

8、河南省高层次创新人才扶持政策研究

9、河南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实施评估对策研究

10、促进河南科技服务业发展政策研究

11、中原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发展路径及对策研究

12、优化财政科技投入问题研究

13、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创新能力提升对策研究

14、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问题研究

15、河南省“互联网+创新创业”问题研究

每一选题方向择优支持一项。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由课题组在下列主题中选择申报,自行命题。

1.河南“十三五”时期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结合河南实际,研究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新特点,分析“十三五”时期河南科技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根据河南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研究“十三五”河南科技发展战略思路、重点领域和重大举措,为编制“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提供支撑。

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问题研究:围绕打通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让市场真正成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力量,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研究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着力从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同步发力,强化创新驱动的顶层设计。

3.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路径研究:研究计划体系布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总体绩效,坚持按目标成果、绩效考核为导向进行资源分配,统筹科技资源,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建立决策、咨询、执行、评价、监管各环节职责清晰、协调衔接的新体系,形成聚焦重点任务配置资源、集成攻关的新体制。研究基于市场机制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模式研究,研究创业孵化、资源平台、技术转移、专利服务等科技服务模式、运行机制,提出市场化、专业化机构发展的对策建议;研究政府在科技管理中的职能定位和框架结构,为更好提升科技管理能力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4.河南创新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评估:围绕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目标,对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执行效果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分析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和深层次原因,推动构建政策评估制度体系。

5.科技人才管理有关问题研究:围绕从各方面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研究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的方式方法;研究人才培养引进、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符合创新人才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对策建议,提出科技人才评价和管理办法。

6.推进河南经济发展结构性调整的对策研究:突出发展信息经济等重点行业,围绕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科技与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健康产业节能与环保、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研究。

(三)申报要求:

1、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部门、省直有关单位科技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归口管理单位)组织申报。各归口管理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公示后集中申报,科技厅不直接受理项目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我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金保障的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并有一支能胜任研究任务、学科结构和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

3、同一个单位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项目归口管理单位为项目承担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4、重点项目申报单位为省级主要从事战略决策咨询研究的科研机构、高校和政策研究部门,项目主持人需具有高级以上职称,近三年主持承担省部级课题或国家级课题一项以上和国家级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限前5名,二等奖限前3名)。各归口管理单位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项、省教育厅不超过5项,省软科学研究基地可推荐1项。

5、一般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申报的课题与从事的工作相关。承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各归口管理单位申报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项,省属本科高校申报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项,其他学校原则上不超过10项;省软科学研究基地原则上不超过3项。

6、强调管理部门、研究部门和决策部门的联合,对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联合开展的软科学研究予以优先支持。

 

 

 

预算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刘小可

联系电话:0371-6595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