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科技司通知要求,为做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技〔2015〕3号),教育部拟建立评估专家数据库。现请你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关专家,并提供基本信息(填写附件表格)。
一、推荐范围
1.院士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两院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2.重大项目首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973领域专家咨询组成员。
3.创新群体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科技部创新团队负责人。
4.重要奖项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排名前两位的获奖者。
5.重要科研平台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
6.其他:高校二级岗教授等具备较高学术影响力、有比较丰富的重大基地管理经验的专家。
二、推荐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出差。
三、推荐方式:以学校为单位推荐上报,范围1-5的专家人数不限,但须符合相应要求;范围6其他专家限推荐3人并需附学术简历。没有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四、推荐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hncykyc@126.com,文件命名:XX大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专家推荐表。
五、电子邮件接收推荐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1日。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11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