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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4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说明

1、关注指南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申请开通账号和密码,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指南》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2、项目申请及撰写方式

   (1)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网络在线方式撰写。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纸质申请书要求: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网络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二、时间安排

 1、2016年1月8日,申请人将申请书纸质版交科研处二份和本学院1份,电子版发科研处信箱hncykyc@126.com,电子版格式为2016年国家自科项目初稿 + 姓名 + 学科;

  2、2016年1月11日,各学院组织本院专家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

  3、2016年1月12-15日,学校聘请专家对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 2016年1月30日之前陆续反馈省内外专家提出意见及建议,

  4、2016年3月8-9日, 网络提交最终版申请书;

  5、2016年3月10-11日,学校科研处在线审核申请书;

  62016年3月12日为我校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最后截止时间。 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具体包括: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请与申请书装订一起,签字盖章页为封底,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纸质申请书与提交的电子版版本必须完全一致,同时报送签字的形式审查明细表(晚些时候挂在科研处网页上 )。

 三、注意事项

1、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本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职称、学历、所在院系、电子信箱)发送至科研处信箱hncykyc@126.Com,科研处将设定登录链接至申请人电子信箱.

2、前期预申报已经交过申请材料请修改本人论证,按照本通知时间重新交表;

3、请申请人保持手机和电子信箱畅通以便反馈专家修改意见。

 

科研处设立科研信息群,QQ群号492674002,欢迎加入。

         

                                   科研处

                                  201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