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软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决策效能,对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开展集中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6月30日前按原办法办理软科学结项,7月1日以后按本通知要求集中结项。2016年集中结项2次:
第一次受理材料时间:8月15日—8月31日;
第二次受理材料时间:12月15日—12月31日。
二、项目范围
按照有关规定应办理结项而未结项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其中2014年(含)前立项应结项而未结项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时间最迟到2016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结项。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撰写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2、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审核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结项材料。
3、欲在8月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请于8月27日前将结项材料提交本单位审核汇总后,于8月29日报科研处(办公楼437房间),汇总表和结项材料电子版(命名:XX学院+软科学结项材料)打包发至科研处邮箱:hncykyc@126.com。逾期不予办理(请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结项材料,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结项材料),联系电话:86157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