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将做好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2015年前立项未经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20日。
三、填报内容
课题组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年1月修订);课题组在填写期中检查表的基础上,撰写年度检查报告(取得进展、存在问题、解决对策以及自我评价等)。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主持人务必于2016年11月20日前,将中期检查表和年度检查报告纸质版1份报送科研处(办公楼437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hncykyc@126.com;联系电话:0371-86157225。
科研处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