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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重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8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于申报2016年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重大科研项目的通知

 

根据专家对首批重大项目征集选题的论证结果,现公布《2016年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重大项目招标课题》,面向全校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作总要求

    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以及河南省和中原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工作,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打造优秀创新团队,培养优秀创新人才,重点关注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顶尖学术论文和优秀社会服务成果的突破,为学校博士授权单位申报和办学层次全面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招标内容和资助强度

    本批重大项目共确定下面6个研究选题,每个选题只资助1项课题,资助金额为每项15万元。

    1、供给侧改革视角下地方财政治理问题研究

    2、跨境电子商务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研究

    3、新常态下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

    4、司法裁判与公司治理研究

    5、大数据环境下互联网金融问题研究

    6、粮食核心区绿色发展问题研究

    鼓励校际合作、院系合作和多学科交叉研究,鼓励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以课题组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课题组限报1项。课题组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课题组负责人限1名,需为我校现任教师除负责人外,每个课题组还应包括4-8名成员,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2个团队。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组成员不得变更。

2、课题组应具备比较雄厚的研究基础,近五年至少应主持1项国家级课题,且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规定的二类以上期刊发表主流学术论文3篇以上。

3、课题组负责人及成员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组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实践经验,责任心强;

2、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有比较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

3、作为项目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校内资源和社会资源的调配能力。

4、项目研究期间,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其他校级科研项目。

    四、中标课题管理及经费使用

   本次中标课题自201612月份开始,完成时限为二年,逾期不能结项者,取消课题中标资格,追缴经费。课题资助经费只能作为课题研究、学术交流和其他运作费用,不得用于成果奖励。

    课题结项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至少一项(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或负责人,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不同课题组结项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1、发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层次学术论文特殊奖励暂行办法》规定的高水平论文1篇,或者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论文奖励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的二类期刊发表论文5篇。

   2、申报成功国家自科、社科重点项目1项,或者申报成功教育部重大项目1项。

   3、获得现任副国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函复1项,或者省部级现任党政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并函复3项。

    对于成果特别优秀的课题组,学校将按超额完成情况追加经费,以资助课题后期研究。

  五、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报送

    1、申报校级重大项目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1)项目《申请书》纸质文本6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5份;(2)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本1份,以校级重大项目+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发至科研处邮箱hncykyc@126.com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129日,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标书进行论证,依程序进行评审,提出中标项目名单,并在科研处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联系电话:86157225

      联系人:王老师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