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将做好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2016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2015年前立项未经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 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20日。
三、 填报内容
课题组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年1月修订)。
四、 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相关老师务必于2017年11月20日之前,报送纸质中期检查表1份,并将电子版形式中期检查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箱:hncykyc@126.com;联系电话:0371-8615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