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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6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将做好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2016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2015年前立项未经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  时间安排

2017111日至20171120日。

三、  填报内容

课题组填写《国家社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1月修订)。

四、  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相关老师务必于20171120日之前,报送纸质中期检查表1份,并将电子版形式中期检查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箱:hncykyc@126.com;联系电话:03718615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