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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发展科技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要求
发布日期:2017-11-10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计划实施期满的社会发展科技领域河南省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二、执行时间

自2017年9月1日起所有拟提交结项项目均按此结项程序及有关要求执行。

三、结项程序

1、结项时,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结项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2、经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复核通过后,加盖公章的纸质结项材料一式四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hncykyc@126.com, shfzkjc@163.com邮箱)。

3、按照《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项目结项原则上采取委托结项的形式进行。对于高等院校承担的项目,由高等院校组织结项;对于企业、科研院所承担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结项。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项目主管部门于每季度末最后10天内,将经审核结项后的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2218房间。

(二)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2.专家出具的结项意见(要求外单位、同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位、其中至少1名财务专家);

3.对于项目参加人员与申请时发生变动的,需要出具情况说明;

4.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复印件;

5.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提供);

6.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咨询)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以及项目经费使用记账凭证等财务票据。

五、相关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处电话:86157225

河南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王婷 0371-65958021

刘军 0371-65967328

网络技术咨询:张德扬 0371-65831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