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我校院系科研目标考核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国家级项目的申报质量和中标率,实现我校国家级项目立项的更大突破,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学科建设工作,提请有关单位提前安排部署启动2018年度国家级项目的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按照学科归属,以院系为单位组织申报。
2.凡具有博士学位、且无在研国家级项目的教师必须申报;
3.35岁以下在读博士和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读博士必须申报;
4.受校“国家级预研究专项”“校创新骨干支持计划项目”资助、且未结项的,必须申报;
5.积极组织本单位具有高级职称、且无在研国家级项目的教师申报;
6.2018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在科研处网站上,申报者可参照本年度项目指南及相关信息,结合自己的前期研究基础,尽早确定选题,认真填写《申报书》和《活页论证》。
二、组织要求
1.国家级项目的立项数量是学科建设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支撑指标,各院系要高度重视,院长要亲自抓工作落实。
2.即日起各院系要统一部署,整合优势、构建团队、凝练方向,汇聚校内外力量,指导教师精心选题、精益论证,加强对教师申报课题的指导。
3.本年度国家级课题的预评审工作由院系目标考核单位组织开展,科研处不再统一安排。各单位应邀请本学科校内外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指导,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8年1月15日之前,各院系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凝练研究方向,构建学术团队,做好课题组内部的选题论证工作,并于2018年1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信息(见附表)发至科研处邮箱hncykyc@126.com;
第二阶段:2018年2月5日之前,各院系组织校内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指导,召开课题论证会;
第三阶段:2018年2月23之前,各院系联系校外学科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指导,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第四阶段: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报送时间:
1. 学校科研处2018年2月26日当天,接收学院(按照学科归属)报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
2. 学校科研处2018年3月9日当天,接收学院(按照学科归属)报送的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
具体申报要求可查阅科研处网站http://kyc.huel.edu.cn/
科研处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