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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6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全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一般课题的基本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以河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努力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力求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在以往的课题研究管理中认真负责,信用良好。

    三、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研究部门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报人1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往年承担全国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四、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课题结项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布。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申报受理时间:2018年4月8日,由院系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一般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纸质文本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份,分别单独装订。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

   (二)《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一般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文本1份,由报送单位汇总填写,并发送科研处邮箱(即使申报1个课题也要填报)。

    联系电话:0371—86157225

    邮    箱: hncykyc@126.com

    六、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