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院系研究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研究机构对院系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作用,各院系要根据发展需要,对本院系研究机构运行情况和所取得的业绩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已不再运行或业绩不佳的研究机构进行清理,对服务社会工作业绩突出、研究成果丰富的研究机构整理材料上报科研处。需要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1、研究机构的章程(或管理办法);2、研究团队成员名单;3、自成立以来所取得的相关主要研究成果(含支撑材料)。未报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研究机构资格。各院系要以此为契机,对研究机构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整理,筛查出为我校各院系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做出贡献的研究机构,真正把研究机构建设成为各院系集聚人才多出成果的学术高地。
各院系接到通知之日起开始进行院系研究机构整理工作,并在2018年3月19日之前把各项材料报送科研处审核。联系人:丁锐15738833186。
科研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