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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2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全校各单位:

    根据2018年度校级项目申报情况,结合学校申报博士授予单位的中心工作,以及《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的出台。经研究决定,对相关项目的申报及结项条件做出调整,现将有关补充事宜通知如下:

    2018年校级项目申报工作将推迟到开学后进行,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延迟到914。相关单位可根据时间和项目调整,广泛动员符合条件未申报的教师积极申报,已提交材料的申报人员也可相应调整申报项目类别,不调整申报项目类别申报人员可按原材料申报。

一、国家一般项目培育项目:

1. 申报条件:申请者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 结项条件:项目执行期内,需中标国家级年度项目1项或在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3. 资助金额:每项2万元。

二、国家重点项目培育项目:

1.申报条件:申请者原则上承担过国家级项目;年龄放宽要求,不做具体规定。

2. 结项条件:项目执行期内,需中标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或在校特殊奖励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3. 资助金额:每项调整到6万元并一次性拨付。

三、国家重大项目培育项目:

1. 申报条件:围绕学校申博中心工作,凝练选题,构筑团队,以团队为核心进行国家重大项目攻关。研究团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至少承担过5项国家级项目。

2. 结项条件:项目执行期内,需中标国家重大项目1项或在校特殊奖励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

申报程序

    纸质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按学科归属由院系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437办公室(不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研处信箱hncykyc@126.com,电子版命名:校级课题+主持人姓名,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请到科研处网页下载。

 

     联系电话:86157225     联系人:王老师、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