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加快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88号)进行专项部署,现就组织我省高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科技〔2018〕454号)要求,对照通知所附《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指导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据实编制《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请书》(附件,以下简称《申请书》)。
二、基地依托高校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确认后在申请单位处加盖学校公章;各单位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正反复印一起装订)、电子版光盘各一式2份,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前
报送至科研处436房间,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
三、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统一报送教育部;教育部将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基地,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或实地调研论证,提出咨询意见并形成论证结论;对通过专家论证的基地,经教育部审定后,公布认定名单。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 丁锐 0371-86157230
电子邮箱:hncykyc@126.com
科研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