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
2018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申报工作开始了。成果考核周期与校人事处年度工作量考核保持一致,按照上一年11月1日到当年10月31日为一个周期。现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登记范围:
请于2018年11月1日前将2017年11月1日——2018年10月31日正式发表的论文(含会议论文)、著作以及2017年漏登的科研成果登录完毕。
二、登记方法:
1、由教职工本人先在我校《科研管理系统》中直接录入科研成果,登陆网址http://211.67.143.15/business/login.jsp。
2、教职工在科研系统录入后,持成果原件,首先经各部门科研联络员进行审核认定,确认申报表及支撑材料原件无误后, 经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科研处在各部门科研联络员审核完毕后,对各部门提交的申报表及对应材料(原件)进行真实性审核,规定时间结束后不负责相关内容的增补及修改。
注:国家级出版社专著、论文三类及以上成果需留存1份原件在科研处。
三、特别说明:
1、各级各类经科研处上报的项目(含立项结项)和奖励信息已统一录入系统,请各位老师认真核对。尚未录入的项目及获奖信息请在申报表中汇总,并将原件随院系成果一同上报,此类信息由科研处统一补录。
2、各院系请将成果原件及申报表纸质版于11月9日前提交科研处审核。所填报表格电子版请发至科研处邮箱(hncykyc@126.com), 文件请以院(系)命名。
3、各院系应参照目标考核实施办法,根据所上报人员名单,通知归属人员到所在院系进行审核申报。
4、科研处以院系为单位进行审核,不受理教职员工个人科研成果的录入。
5、如具有申报不实科研成果的行为,将对本人及其所在部门进行通报。
6、未经科研联络员及科研处两级审核通过的成果不计入科研工作目标考核。
联系人:郭老师 邹老师
联系电话:86157223
科研处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