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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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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立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7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将做好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2017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2017年前立项未经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  时间安排

请于2018年11月19日下班前发送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hncykyc@126.com。

三、  填报内容

课题组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年1月修订)

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71-8615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