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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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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在研河南省软科学项目结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5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全校各单位、各软科学项目负责人:

    自2018年起,省科技厅实行各学校软科学项目申报限额与上一年度项目结项情况挂钩,因学校2016年度立项的部分课题未能按期结项,科技厅大幅缩减了我校2018年度的软科学申报限额(由30项下调至10项)。为规范我校软科学项目管理,保证已立项项目能够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按照科技厅统一规定,现对学校2016年以后立项的项目做如下要求: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立项后,必须按照预定计划认真开展研究,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对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项者,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一个月向科研处提交项目终止研究申请,并原渠道退还全部项目经费。

    对于未提交项目终止研究申请,且未能按期结项者,自项目应结项之日起连续三年,由其主持申报的所有校内外竞争性科研项目,学校将不予推荐。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