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办将对2017年度立项的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在2021年3月1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省办。到期仍不能完成的,省社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所有被撤项目的预留经费一律不予拨付,撤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请各单位要加大在研项目管理力度,认真做好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拿出高质量的成果。 科研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