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规范学术论文发表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科学院、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及科研诚信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正确认识加强作风学风建设和科研诚信工作的重要意义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本单位教学和科研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豫科[2023]8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国家新闻出版署2019年5月发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河财政文[2019]23号)等文件,引导广大科研人员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进一步规范学术行为,提高科研能力,为我校打赢申博攻坚战和提高科学研究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二、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学术论文自查清理工作
各学院、研究机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照《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豫科[2023]80号)内容要求,在本单位范围内认真开展学术论文自查自纠工作(不在学院、研究机构的人员到学科归属单位参加论文自查),对本单位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并如实填写《基层单位论文自查统计表》(附件1)。
三、细化工作方案,完善科研诚信建设的体制机制
各学院、研究机构要对照上级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发现的问题,以本次学术论文自查为抓手,同时做好学术论文发表前期指导和期刊选择工作。结合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学术发展参考》,以及科研处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做好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科研能力提升目标和计划。校学术委员会和科研主管部门要加强学术论文自查和科研诚信制度建设的监督指导。
四、时间安排
7月24日前,各学院、研究机构完成本单位论文自查清理工作,并报送《基层单位论文自查统计表》(附件1)至科研处。9月24日前,各学院、研究机构对本单位开展论文自查清理和科研诚信建设、宣传教育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撰写工作报告,将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书面工作报告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科研处邮箱:hncykyc@126.com
联系人:程传鹏、朱文博
联系电话:0371-86157225、0371-86157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