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便于及时全面掌握学校教职工本年度科研情况,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督促教职工尽快完成科研成果登记。现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登记范围:
我校教职工在2023科研学术年(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单位承担和完成的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获奖、批示等)及学术交流情况;2022年度未登记的科研成果。
二、登记流程:
1、由教职工本人先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科研成果。
2、教职工在科研系统录入后,经各部门科研联络员进行审核认定,确认申报信息无误,收集成果支撑材料原件,填报科研成果年度申报表,经学院、机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并上报。科研处在各部门科研联络员审核完毕后,对各部门提交的支撑材料原件进行真实性审核,最终通过“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管理系统”校级审核。
注:国家级出版社专著、论文A类以上成果需留存1份原件在科研处。
三、特别说明:
1、论文、著作的录入
论文附件需上传封面、目录、正文图片;著作附件徐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图片;正文1-2页即可。
2、项目、获奖的录入
(1)各级各类经科研处上报的项目(含立项结项)和获奖信息已统一录入系统,请各位教职工与科研联络员认真核对。
(2)未经科研处上报的项目(含立项结项)和获奖信息,请在本次申报工作中提交相关材料、信息。
3、学术交流的录入
录入范围:
(1)在国际学术会议作大会主题报告,作分会或分论坛报告;参加国际学术活动并提交学术论文。在国际学术会议及活动中提交论文并作报告。
(2)在国家一级学会及专业委员会作大会主题报告;在国家一级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作分会或分论坛报告。
(3)学院、机构举办的讲座及会议,由各单位科研联络员统一录入。
录入材料要求:
完整的会议支撑材料包含会议论文录用证明、会议手册/会议日程、会议现场照片/会议合影等,请整理完备后上传附件至系统。
4、科研成果发表时间以纸质刊物中所标注为准。
5、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各单位统一上报遗忘密码的教师名单及工号集中处理。
四、报送要求:
1、11月24日前,请各学院、机构将成果原件(集中装入封闭袋中)及申报表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436室。
2、各学院、机构参照目标考核实施办法,根据所上报人员名单,通知归属人员到所在院系进行审核申报。
3、科研处以学院、机构为单位进行审核,原则上不受理教职工个人科研成果的申报。
4、如具有申报不实科研成果行为,将对本人及其所在部门进行通报。
联系人:朱文博
联系电话:86157223
科研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