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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已结项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中绩效发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7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河财政文[2022]14号)规定,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扣除学校提取的公共资源使用费(项目经费总额的1%)与管理费(项目经费总额的5%)后,剩余费用可用于项目组科研人员绩效支出。我校2023年度已结项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发放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1.纸质版材料:请已结项的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填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项目结项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交至院系,由院系汇总整理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439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表》(word版)、项目结项证书扫描件(PDF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ncykyc@126.com(文件以“姓名+绩效发放申请”命名,邮件主题以“单位+绩效发放申请”命名)。

二、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17:00。

 

绩效发放填报说明:

1、2023年度已结项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中的绩效发放额度已发送至各院系接收信息邮箱,或可在财务查询系统该项目收支(第2条)中查询

2、2023年已经结项还未发放间接费用的即可填报申请;

3、额度分配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课题实施贡献分配,可发放给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包括校内人员和校外人员),每人分配金额占总金额比例不限(0-100%),合计总额(扣除管理费、公共资源使用费后间接经费发放金额)准确即可。

联系人:程传鹏、杨雯雯
    联系电话:86157225

地点:行政楼科研处439办公室

电子邮箱:hncykyc@126.com

科研处
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