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社科规划办将对2020年度立项的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请各有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4月25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439办公室。到期仍不提交的,将作撤项处理。所有被撤项目的预留经费不再拨付,且撤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撤项课题负责人3年内申报校内竞争性推荐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原则上不予推荐。
请各单位加大在研项目管理力度,认真做好清理工作,督促项目承担者按期拿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与结项要求可参见“科研处网站--科研项目--纵向项目”中的《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与结项要求》。
联系人:程传鹏、杨雯雯
联系电话:86157225
电子邮箱:hncykyc@126.com
科研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