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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1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术兴校”战略,鼓励科技创新,提升学科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增强申报国家级课题,承接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重大研究项目和服务项目的能力,助力学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河财政文[2023]30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校级研究课题申报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国家重大项目培育项目

2.国家重点项目培育项目

3.国家一般项目培育项目

4.校级智库研究课题

二、课题指南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度校级科研课题指南》(附件2)分为国家重大项目培育项目、国家重点项目培育项目、国家一般项目培育项目、校级智库研究课题四类,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国家重大项目培育项目和国家重点项目培育项目须原题申报。国家一般项目培育项目和校级智库研究课题原则上须原题申报,也可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对选题名称进行微调。所有申请书需注明选题序号。

三、申请条件

1.课题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应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可以申请国家一般项目培育课题;

2.课题申请人当年限报1项。凡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完成历年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已承担校级科研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或不按学校要求按时报送有关科研材料的,均不得再申报校级科研课题;

3.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研究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机关行政人员申请须经所在学科同意。

4.课题组组成人员一般不超过8人,且三分之二以上应为我校在职教职工或研究生,可以不受学院(中心)、学部限制,鼓励横向联合申报,学科交叉融合。

四、资助额度

国家重大项目培育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国家重点项目培育课题每项资助6万元,国家一般项目培育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智库研究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申请人应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河财政文[2023]30号)(附件1)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河财政文[2022]14号)(附件7)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课题完成时限

国家重大项目培育课题和国家重点项目培育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4年,国家一般项目培育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智库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6个月。

六、申报程序

1.申请人可从附件中下载《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3),按要求填写并打印(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

2.申请人所在学院应对申请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申请书所填内容真实,并签署推荐意见。《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1份,按项目类别汇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发送《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电子版命名:校级课题+主持人姓名。

3.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1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地点:行政楼科研处439办公室。

七、课题结项

1. 校级课题结项实行网上提交,不接收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https://hncaijing.rcloud.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在线上传提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结项申请表》(附件5)及结项支撑材料(合为一个PDF扫描件)。支撑材料要求:

1)发表在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应附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正文;

2)在国外发表的论文应附正文,被SCI、SSCI等收录的,须附有收录证明;

3)国家级项目立项通知书。

网上结项操作详见《校级科研课题结项流程》(附件6)。

2.校级科研课题结项验收条件,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河财政文[2023]30号)(附件1)执行,校级年度科研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实施期间,必须申报对应培育层次的国家级课题或提交智库成果。

3.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结项验收:

1)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或提供的结项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2)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未达到结项基本验收条件的项目。

4.结项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申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联系人:程传鹏、杨雯雯

联系电话:86157225  

地点:行政楼科研处439办公室

电子邮箱:hncykyc@126.com

 

                                       科研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