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有关科研团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印发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河财政科[2020]2号)文件规定(附件1),现启动2021年度校级科研团队中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形式
自评与校评相结合,科研团队自评时间为两周。
二、考核内容
各团队须提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团队建设中期考核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科研团队验收指标体系》(附件2)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团队建设、制度建设、计划任务书落实等情况,并提供相关的验收指标支撑材料。
三、考核对象
2021年度立项建设的8个团队(附件3)。
四、成果范围
团队成员发表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20日之间的成果。
五、考核要求
1.纳入考核的成果需团队成员签字确认。
2.各团队从3月14日起开始自评,3月28日提交书面自评报告至科研处436室,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提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hncdkycfwk@126.com。
联系人:王义忠 颜永毫
联系电话:0371-86157223
附件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印发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2.科研团队验收指标体系
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1年度立项建设校级科研团队的通知
科研处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