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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实体研究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9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印发研究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河财政[2023]31号)文件规定附件1,现启动我校实体研究机构的遴选工作。

一、遴选条件

(一)科研基础扎实。申请成立的实体研究机构负责人须符合学校研究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研究机构成员须具备在国家级科研项目、高水平期刊论文、高层次科研成果奖等标志性成果上实现新突破的潜力。

(二)研究方向明确。根据学科建设攀峰计划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国家和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重大问题,凝练若干个已经或有望产生较大影响的学科方向进行研究。

(三)建设规划科学。研究机构的科学研究、团队建设、社会服务须有详细的中长期计划,确保研究机构在业内有显著竞争优势。

(四)队伍相对稳定。研究机构根据研究方向,形成一支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成员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5人,每位成员仅能加入一个实体研究机构。

二、遴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书。拟设实体研究机构负责人向学部或学院提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实体研究机构申请书》(附件2与校外共建研究机构的负责人除按相关要求履行程序外,须提交共建方案共建协议

(二)部门组织评审。实体研究机构学部或学院提出推荐意见报科研处组织评审。

(三)审议研究通过。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通过

三、遴选对象

(一)现有的各级各类研究机构,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拟成立的实体研究机构,达到条件的,均可申请。

四、遴选要求

(一)实体研究机构应有载体,依托单位为所在学院或学部。

(二)实体研究机构建设周期为五年。

(三)申请书须经学部或学院负责人签字,所在部门盖章。

研究机构名称原则上统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中心(院、所)

注意事项

实体研究机构申请书中的所有成员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代签的申请书无效。

五、材料提交

申请人须在524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交至科研处436室,电子版材料(word版)发至hncdkycfwk@126.com


联系人:王义忠 颜永毫

联系电话:0371-86157223    


附件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印发研究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实体研究机构申请书

科研处

202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