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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2    作者:
汇报人: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和评价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高技〔202419号)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依托单位须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 号)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 2年。

三、申报流程

(一)根据《管理办法》(https://fgw.henan.gov.cn/2021/10-11/2325131.html)和申报大纲(见附件)要求,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并填写《2024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见附件)。同时,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附件提供真实性声明(见附件,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

(二)请于416日前将申请报告纸质材料(纸质版正反印,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436室,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至科研处邮箱hncdkycfw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义忠  颜永毫

联系电话:0371-86157223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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