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推动高校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是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第一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之一,是聚焦培育“7+28+N”产业链群,助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产业转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工信厅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科技〔2023〕259 号)及建设指引要求(附件1),为加快推进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建设,通过示范标杆引导促进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工作高质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要素链、制度链深度耦合,促进政产学研用各环节相互贯通,实现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精准对接,形成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定期调度部署,强化督导检查,出台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确保 2024 年底前建设研发中心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要锚定目标任务,加大推进力度,立足自身办学定位、学科专业特色及科研方向,全面梳理整合资源,主动与企业深入对接,共建研发中心。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按照台账化、项目化、数据化、责任化分解任务清单,确保校企研发中心有制度保障、有资金投入、有合作项目、有科研队伍、有成果产出、有良性运行。各单位要及时报送研发中心工作进展,新增研发中心情况。
(三)考核激励,强化支持。一是省教育厅将把校企共建研发中心情况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高校次年本专科招生计划、研究生招生计划调整的重要依据。二是省教育厅会定期开展绩效考核,采用第三方评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每二年对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开展一次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对考核成绩突出的依托高校,在省科技成果奖申报、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遴选、高校重点科研项目立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强化示范引领,适时组织开展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对获得认定的校企研发中心,通过后补助科研项目形式给予资金支持。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工作,已在教育厅备案的本校校企研发中心要按照附件1文件要求确保校企研发中心正常运行。今年有计划与企业合作建设校企研发中心的单位应加快推进落实,将新增研发中心情况表(附件2)及时报送学校科研处科技推广服务科呈递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1《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附件2 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表
联系人:王义忠 颜永毫
联系电话:0371-86157223
地点:行政楼科研处436办公室
科研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