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工作的规范管理,促进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工作高质量推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工信厅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科技〔2023〕25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及推荐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根据教育厅要求,要切实加强对已建成和拟建设校企研发中心的规范化管理,研发中心名称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企业名称+校企研发中心”的命名方式,在高校和企业研发场地同时挂牌,旨在确保校企研发中心有制度保障、有资金投入、有合作项目、有科研队伍、有成果产出、有良性运行。前期已报送备案的校企研发中心请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来科研处领取挂牌。
二、开展入库备案工作。前期已报送的校企研发中心和近期新增的校企研发中心建设,要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http://www.rcloud.edu.cn)开展已建设校企研发中心入库备案工作。各校企研发中心负责人需通过所在高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没有账号或忘记密码请联系科研处),下载《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成经过检查保护后在线提交,并上传有关附件(包括校企共建协议和挂牌照片等),要求在5月29日前完成提交。
校企研发中心入库备案工作是下年度申报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认定的基础条件,是省教育厅考核我校的一项重要指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完成。
附 校企研发中心共建协议模板(供参考)
联系人:王义忠 颜永毫
联系电话:86157223
科研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