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加入收藏
科研发展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二批郑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和技术调查官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31    作者:颜永毫
汇报人: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工作,郑州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现决定面向全市同步开展第二批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和技术调查官的征集工作,旨在吸纳更多行业内的技术拔尖人才、领军人物以及具备专业技术背景的调查人员,共同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专家职责: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研讨宣讲服务,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培训服务;参与知识产权项目评审和验收,以及知识产权软科学课题研究;参与纠纷调解工作,对重大、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提出有关解决方案建议;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帮助企业和个人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专业的策略和建议等。

(二)技术调查官职责:技术调查官受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的合议组负责指派,对技术事实调查范围、程序、方法等提出意见;参与调查取证,并对其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等提出意见;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完成其他相关工作和必要技术协助。技术调查意见由技术调查官独立出具并签名,不对外公开。技术调查官对案件合议结果不具有表决权。

二、征集条件

(一)专家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2.具有较深的专业技术、学术造诣,对所从事的开发研究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国内外动态,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

3.自愿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提供知识产权运营、维权保护、社会调解、信息检索等服务,有开展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专家服务酬劳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

(二)技术调查官条件:

1.具有理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5年以上生产、设计、研发经验,熟知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

2.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代理、专利审查、知识产权行政调处、司法审判等相关实际从业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对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证书、具有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人、专利行政案件诉讼代理人、专利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优先考虑。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填报《郑州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专家申请表》或《郑州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11月20日前发电子版word和pdf扫描件至科研发展部邮箱hncdkycfwk@126.com。


联系人:王义忠 颜永毫

电话:0371-86157223

邮箱:hncdkycfwk@126.com

附件:1.郑州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专家申请表

      2.郑州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申请表



科研发展部

2024年10月31日